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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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执行

――本标签下共聚合5条信息――
  • 债权转让后申请执行法院应审查到什么程度?

    债权转让后申请执行法院应审查到什么程度?
    执行程序固然不宜对张某与某强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作实体审查,认定其是否合法有效,但本案债权转让系无偿转让,如果从形式上即可发现可能存在规避执行行为,侵害其他债权人权益的,则不宜直接将受让人作为申请执行人立案执行。
  •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借名开的网店吗?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借名开的网店吗?
    案件进入执行后,为做好相关执行工作,法院会视情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账户,但仍有被执行人心存侥幸,企图借用案外人账户进行经营,隐匿转移资产,法院什么情况下有权冻结案外人账户?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 (法〔2011〕195号)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法〔2011〕195号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
  • 江苏法院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

    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督促被执行人积极纠正违法行为、主动履行义务,助力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现公布7起江苏法院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
  • 依法惩治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典型刑事案例

    2023-12-27,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典型刑事案例》,集中反映了实践中存在的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的典型行为方式。下一步,人民法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继续加大对包括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在内的各类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戒力度,进一步统一案件裁判标准,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加大甄别查处力度,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提升虚假诉讼案件审判质效,为诚信社会、法治国家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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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深圳市某区城建部门公职律师、建设工程定标专家、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Web前端开发工程师、Web服务器维护工程师,在城建、教育、纪检等政府系统以及网络科技领域从业多年,十分了解行政程序运行规则,颇为熟悉网络领域软件程序,非常擅长互联网+平台(含电子商务、网络游戏、软件程序、数据合规、区块链数字货币等)、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含工程质量与结算、房屋买卖与租赁、征地拆迁赔偿、小区物业管理等)、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婚姻家事、强制执行等领域法律风险控制和争议纠纷处理,可为政府、企业和个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非诉、诉讼、仲裁、执行等一揽子法律解决方案,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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