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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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工程质量鉴定费,发承包方应如何分担?
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作出的《司法鉴定书》载明的工程质量缺陷主要由施工人贵州一建所致,故工程质量鉴定以及修复造价鉴定所支出的鉴定费共计350000元,应当主要由贵州一建承担,一审认定主要由金滩源公司承担不当,本院予以纠正。根据导致工程质量缺陷的法定和约定责任,本院酌定由贵州一建承担315000元,由金滩源公司承担3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