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件

复制件

――本标签下共聚合2条信息――
  • 复制件扫描件数据化后,能否直接视同证据原件?

    本案中,杰雅帝公司提供的合同扫描件系由其单方提供,该电子数据的产生与保管过程,既未取得佳利公司的认可,也与案涉合同的约定不符。因此,杰雅帝公司关于《转让合同》扫描件存储于U盘属电子数据,U盘为原始介质,故具有类同于证据原件证明效力的主张,于法无据,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