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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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客洗澡时煤气中毒摔伤,房东对此安全事故要担责吗?

    本案中,被告张大姐作为案涉房屋的房东,对案涉房屋负有妥善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应保障所提供出租屋内热水器的安全使用,否则需对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但因租客陈阿姨主观上亦存在过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可依法减轻房东的赔偿责任。
  • 与二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性质上是委托关系还是租赁关系?

    就本案而言,根据某B与乐伽管理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乐伽管理公司租赁该房屋的用途为转租及转租管理。乐伽管理公司并非真正需要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其租赁房屋实际是出于商业经营,并且其对房屋用途某B是清楚且明知的。故双方形成的法律关系性质更符合授权委托书体现的委托关系,而非租赁关系。
  • 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及解读

    代收费人未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政府定价和使用人实际使用数量收取费用,或者加收其他费用的,被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未提供发票或者收据,或者提供的发票、收据未载明水、电、燃气价格和实际使用数量的,被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