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抵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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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院对于执行款项的冲抵顺序具有决定权,不能固守“先息后本”原则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推动生效裁判的执行,目标是及时实现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同时应当兼顾保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等各方当事人权利。执行法院主导执行工作,对于相关执行款项的冲抵顺序具有决定权。 -
当事人对已付款项的冲抵顺序没有约定,应认定先冲抵其所欠本金再冲抵违约金
本院认为鉴于双方当事人对已付款项的冲抵顺序没有约定,根据本案欠款的性质(股权转让款),在中建伟业公司所付款项不足以清偿全部欠款及违约金的情况下,应认定先冲抵其所欠本金,再冲抵违约金,故截止2012年6月12日,中建伟业公司还应支付的股权转让欠款金额为82058505元,并应向某A、某B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