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诉讼请求规定
――本标签下共聚合1条信息――
-
注意!法院明确:当庭变更诉讼请求未必都要重新举证
原告当庭将“共同清偿责任”变更为“连带清偿责任”,是否需重新给予被告答辩和举证期限。最高法明确,此种变更系对原有诉讼请求的明确,未增加被告答辩与举证负担,故无需再次送达与重新指定期限。这为类似诉讼中的请求变更提供了重要实践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