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受理费
――本标签下共聚合3条信息――
-
-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当事人诉讼费如何分担?
关于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经审查,一审法院对诉讼费的计算及分担比例正确,潘某A关于一审诉讼费应由中铁十二局二公司承担的理由不能成立。 -
对原审判决计算的诉讼费金额如有异议,可向原人民法院请求复核不能申请再审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决定诉讼费用的计算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请求复核。计算确有错误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更正。故诉讼费计算问题不属于再审事由,某A如认为原审判决对计算的诉讼费金额有异议可依据上述规定向原审人民法院请求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