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辖约定不甚准确但可推导出,视为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

    本案中,涉案《HTML5手机游戏合作开发协议》第十三条第13 2款约定了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上海人民法院管辖。且上述协议的合同签订地以及蝴蝶互动公司在协议中载明的联系地址均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上述约定实质上表明了当事人双方在上述协议管辖条款中明确表达了在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上述地址法院所在地进行诉讼的意愿,地域管辖是明确的。
    2021-09-23 查看(258)
  • 约定向守约方所在地法院起诉不明,故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合同约定“任何一方可以向守约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当纠纷发生时何方构成违约等事实的查明,属于实体审理内容,并非能够在管辖异议程序阶段确定的事实,故约定中的“守约方”并不明确,无法依据该约定确定管辖法院,而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2021-09-08 查看(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