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公开选拔的律师应当具备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拥护党的领导,忠于宪法法律;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法治信仰、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独立办案能力,执业经验丰富,或者通晓境外法律制度并具有成功处理国际法律事务的经验,或者精通某些特殊专业领域的法律实务;实际执业不少于五年,从业声誉良好。
202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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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8日,司法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司发通〔2021〕87号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
202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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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12月25日司法部令第138号修订。
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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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印发通知,提出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
202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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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如何行使诉权以及固定诉讼请求,均属当事人的权利而非义务,并无法律规定“存在其他基础法律关系”时禁止当事人选择以“不当得利纠纷”作为案由提起诉讼。故被告提出的关于其与原告存在其他法律关系,而原告却以不当得利纠纷作为案由,本身即自相矛盾的主张,理据不足,法院不应支持。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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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3日,深圳律协发布关于执行离任法官、检察官从事律师执业的若干规定,规范法官、检察官离任后申请律师实习和执业的行为。
202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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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8 月19 日,重庆市律师协会印发《律师函制作指引》,供辖区律师结合自身实际参考执行。
2021-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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