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中共中央就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2022年2月2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印发司发(2022)1号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
参加公开选拔的律师应当具备公务员法、法官法、<font color="#f00">检察官</font>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拥护党的领导,忠于宪法法律;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法治信仰、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独立办案能力,执业经验丰富,或者通晓境外法律制度并具有成功处理国际法律事...
2021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的通知,要求遵照执行。
2021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印发通知,提出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
2021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印发通知,提出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意见。
2021年6月16日,深圳市律师协会印发《深圳市律师和法官、检察官交往规范指引》,规范律师和法官、检察官的交往。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