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院出新招化解执行难,网店失信被执行人要当心了

来源:深圳中院 2020-08-23 07:39:50 阅读
当网络店铺经营者为被执行人时,执行法院可向网络电商平台或其关联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提供上述信息及协助采取相关强制措施,例如查询网店绑定的支付宝账户并进行冻结、扣划措施,或者通过关闭订单、限制网络登录等促使被执行人履行债务。
深圳执行律师
  你以为躲起来,就可以隐身了吗?你以为银行账户没钱,法院就没招了吗?对付被执行人,法院出新招了
  近日,有申请执行人因为执行法官采用执行新招,成功将被执行人所欠款项执行到位,专门到法院道谢呢!
  到底是怎么回事,一起来看看
  案例一
  2019年5月,在某公司与A、B、C、D四公司的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中,法院判决某公司获得经济赔偿130余万元。因 A、B、C、D四公司
  迟迟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2020年2月,某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市中级法院对四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全面查询,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不到标的额的2%。于是,执行法官另辟蹊径,根据此前的执行经验,决定执行被执行人的网店绑定的支付宝账户。
  在办理上述案件时,执行法官原想直接冻结该支付宝账户,又担心影响被执行人网店的正常经营,基于善意执行理念,决定劝解被执行人配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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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法官根据绑定手机号联系到各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告知其若不配合执行,法院将直接冻结网店绑定的支付宝账户,并释法析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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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被执行人当即表示主动履行债务,并将涉案款项106万元汇入指定账户。
  另一被执行人在法院给予的宽限期之后“失联”了,法院及时冻结其网店绑定的支付宝账户,当时账户冻结时金额不足以偿还债务。
  后法院再次调查,发现6.18购物节过后被执行人网店账户有多笔收入进账,已足够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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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执行法官不懈努力,涉案款项已足额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权益最终得以实现
  案例二
  2020年4月,市中级法院强制执行一起网店售卖产品引起的专利侵权案,在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全面查询后,发现被执行人并无可供执行财产。
  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了与被执行人网店客服的“产品咨询”记录。得知此线索后,执行法官当即向支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在查询到被执行人网店绑定的支付宝账户后,及时冻结该账户并扣划余额。
  因网店绑定的支付宝账户被冻结,网店无法正常营业,面对6.18购物狂欢节,焦急的被执行人主动给法院打电话,称“只要能解封支付宝账户,就愿意马上还款,希望能与申请执行人和解。”
  然而,申请执行人拒绝和解,致使网店无法参加6.18购物狂欢节相关活动,被执行人权衡利弊之后,主动将欠款等汇入法院指定的账户。
  为尽可能减少对被执行人正常经营的影响,法院赶在6.18购物狂欢节前对被执行人支付宝账户进行解冻,被执行人最终顺利参与6.18购物促销活动。
  法官说法
  作为网店经营者的被执行人其开设的网店正常运营,具有履行能力,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明显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必须采取有效强制措施,促使其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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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店铺属于网络虚拟交易场所,不同于普通实体店铺,网络店铺经营者往往在与网络电商平台关联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开有账户用于收付款,该账户中的资金属于店铺经营者的财产。
  电商平台或第三方支付平台往往掌握网络店铺经营者的联系方式、收发货地址等信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网络店铺经营者为被执行人时,执行法院可向网络电商平台或其关联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提供上述信息及协助采取相关强制措施,例如查询网店绑定的支付宝账户并进行冻结、扣划措施,或者通过关闭订单、限制网络登录等促使被执行人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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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旦查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的法治秩序
  供稿:执行裁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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